2021年一季度贵州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6114元

4月19日,速搜工资网从贵州省2021年一季度主要统计数据新闻发布会上获悉,一季度,贵州全体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6114元,比上年同期名义增长15.3%,扣除价格因素后实际增长16.1%,增幅居全国第6位。

国家统计局贵州调查总队副总队长、新闻发言人王伟宇介绍,一季度,贵州全体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6114元,比上年同期名义增长15.3%,扣除价格因素后实际增长16.1%,增幅居全国第6位。与2019年一季度相比,贵州全体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两年平均名义增长9.0%,增幅居全国第2位。按常住地分,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0396元,同比名义增长12.0%;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3116元,同比名义增长19.8%,高于全国3.5个百分点。可以说,我省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在“十四五”开局之年的第一季度取得了良好成绩。特别是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在扣除价格因素后实际增长20.3%,增幅居全国第3位,两年平均名义增长12.1%,增幅居全国第2位。从几项收入构成看,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主要有以下拉动因素。

2021年一季度贵州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6114元

工资性收入方面。工资收入是带动居民收入增长的基石。一季度,我省稳企业保就业政策持续显效,农村居民工资性收入保持稳定增长。一是提高农村劳动力就业服务水平。利用劳务就业网络平台开展“131”等专项就业服务;将“两节”期间企业用工需求推送至乡镇、村居,有效缓解了年初时段农村劳动力的季节性失业和摩擦性失业。二是大力落实企业稳岗留工政策。对不裁员、少裁员的重点企业加大失业保险稳岗返还力度,对龙头企业、合作社、车间等开展短平快农业种植养殖培训,安全有序推进“冬季充电”行动,有效提高农村劳动力就业技能。三是创造就近就地就业机会。各地深入推进贵州“三变”改革,继续增加农村剩余劳动力本地就业机会。大力做好易地扶贫搬迁后续扶持工作,在安置区积极发展配套产业,促进搬迁群众实现稳定就业,吸引邻近人员就近就地就业。

就业的回暖保障了农村居民工资性收入的增长。同时,有力完成2021年春节前拖欠农民工工资“两清零”任务。一季度,农村居民人均工资性收入1348元,同比增长18.4%,拉动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8.1个百分点,对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的贡献率达到40.7%。

经营净收入方面。一季度,农村居民人均经营净收入953元,同比增长22.2%,拉动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6.7个百分点,对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的贡献率达到33.6%。一是农村居民传统经营净收入实现稳定增长。一季度,我省畜牧业、渔业恢复性增长态势明显。二是农业特色产业收入增长拉动明显。三是美丽乡村建设带动多渠道增收。

转移净收入方面。一季度,农村居民人均转移净收入789元,同比增长21.7%,拉动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5.4个百分点。一是贵州持续加大社会保障、医疗教育等民生领域的投入,农村居民获得的实物及服务折价、惠农补贴不断增长。二是贵州各地进一步加强区域劳务协作,“点对点、一站式”服务加大有组织劳务输出力度,一季度末外出劳动力673.8万人,比去年同期增长35.9%,外出务工寄带回收入同比增长42.0%。

从增长速度上看,我省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同比名义增长速度高于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速7.8个百分点,城乡居民人均收入比为3.34,比上年同期缩小0.23。发展中不平衡不充分的问题得到进一步改善,农村居民的获得感和幸福感进一步增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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