赤峰红山区2019退休工资调整细则

根据《内蒙古自治区关于2019年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内人社发〔2019〕26号)文件要求,红山区对2018年12月31前办理退休的企业人员调整了基本养老金,各项待遇已经全部调整到位。具体调整标准是:

一、定额调整

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增加52元。

二、挂钩调整

1.按养老金水平挂钩调整。退休人员按照本人2018年12月基本养老金的2%增加基本养老金。

2.按缴费年限挂钩调整。退休人员缴费年限每满一年增加1元,调整不足15元的,按15元进行调整。

三、高龄倾斜调整

截至2018年12月31日,年龄为70周岁的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增加30元;70周岁以上的退休人员,每增加一岁,养老金再增加3元。

四、退休人员调待工作依据上述办法落实。

根据文件要求,红山区社保局对退休人员数据进行分类、整理和计算,并将调整结果与自治区系统调整结果进行对比,确保了每位退休人员调整基本养老金数据的准确性。

此次红山区参加2019年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养老金调整的人数共计4204人,人均养老金由每月的4399元上涨为4593.45元,平均每人每月增加194.45元,共计补发养老金650.89万元。

参加2019年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调整的人数共计24964人,人均养老金由每月的1760.22元上涨为1879.69元,平均每人每月增加119.47元,共计补发养老金2385.99万元。

调整增加的养老金从2019年1月1日起执行,8月份已全部发放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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