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育医疗费(生育医疗费是什么)

一、生育医疗费用包括哪些费用

第六章生育保险第五十三条职工应当参加生育保险,由用人单位按照国家规定缴纳生育保险费,职工不缴纳生育保险费。

生育医疗费(生育医疗费是什么)

第五十四条用人单位已经缴纳生育保险费的,其职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职工未就业配偶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生育医疗费用待遇。所需资金从生育保险基金中支付。

生育保险待遇包括生育医疗费用和生育津贴。

第五十五条生育医疗费用包括下列各项:

(一)生育的医疗费用;

(二)计划生育的医疗费用;

生育医疗费(生育医疗费是什么)

(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项目费用。

第五十六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生育津贴:

(一)女职工生育享受产假;

(二)享受计划生育手术休假;

(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生育津贴按照职工所在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计发。

二、生育险都报销什么费用

生育医疗费用包括下列各项:

1、生育的医疗费用;

2、计划生育的医疗费用;

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项目费用。

配偶生育的男职工生育险报销具体流程如下:

1、需要到相关部门开具其配偶无固定工作的证明,然后准备结婚证、身份证、《生育状况证明》《出生医学证明》、住院费用明细清单等资料;

2、前往当地社保部门的生育保险报销窗口,向工作人员提交生育保险报销申请,填写生育保险报销申请表,并将相关资料提交给工作人员;

3、在收到提交的生育保险报销申请资料后,会对申请人的各项信息进行审核;

4、审核通过后,即可享受生育保险报销待遇。

综上所述,生育期间必须是参保状态并且参保累计满1年,就可以享受生育津贴。如果累计不足12个月的,可以单位先行垫付生育津贴,到缴费满12个月后,让单位带齐资料到有关机构代办,生育津贴会直接打入单位账户,但到时单位是会扣起本来已下发给你的部分,多出的应该要返还给你。如果是医疗报销,根据相关规定,只要缴纳了生育保险,下月就可以报销的,报销是即时在医院结算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四条

用人单位已经缴纳生育保险费的,其职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职工未就业配偶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生育医疗费用待遇。所需资金从生育保险基金中支付。

生育保险待遇包括生育医疗费用和生育津贴。

第五十六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生育津贴:

(一)女职工生育享受产假;

(二)享受计划生育手术休假;

(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生育津贴按照职工所在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计发。

三、生育医疗费是什么

法律分析:生育医疗费用是女职工妊娠期、分娩期、产褥期内,因生育发生的符合规定的检查费、接生费、手术费、治疗费、住院费、药费和分娩并发症发生的医疗费用。根据《社会保险法》第五十五条规定,生育医疗费用包括下列各项:

1、生育的医疗费用。女职工在妊娠期、分娩期、产褥期内,因生育所发生的检查费、接生费、手术费、住院费、药费等医疗费用,以及生育出院后因生育引起疾病的医疗费,均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在生育期间超出规定的医疗服务费和药费(含自费药品和营养药品的药费)由职工个人负担。

2、计划生育的医疗费用。是指职工因实行计划生育需要,实施放置(取出)宫内节育器、流产术、引产术、绝育及复通手术所发生的医疗费用。对于职工在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和经计划生育行政管理部门、劳动保障部门认可的计划生育服务机构实施计划生育手术的,其费用可以由相应的社会保险基金支付。

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项目费用。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五十五条生育医疗费用包括下列各项:

(一)生育的医疗费用;

(二)计划生育的医疗费用;

(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项目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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