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作为低收入者的你,工资涨了吗?如果没有上涨,那么从今年四月份开始,将迎来一个好消息。
什么好消息呢?那就是从2021年4月1号开始,部分省份将会上调最低工资标准。随着最低工资标准的上调,低收入者的工资也会跟着水涨船高。
那么都有哪些省份呢?
其中包括黑龙江。春节前,黑龙江决定从2021年4月1号起上调全省最低工资标准,黑龙江的最低工资标准包括三个档次。
其中,第一个档次上调到了1860元,之前是1680元,上涨了180元。
第二个档次涨到了1610元,之前是1450元,上涨了160元。
第三个档次涨到了1450元,之前是1270元,上涨了180元。
另外还有江西。江西也是从2021年4月1号起上调最低工资。
江西的最低工资标准也是包括三个档次,分别涨了多少钱呢?
一类区域月最低工资标准由1680元提高到为1850元,上涨了170元。
二类区域由1580元/月提升为1730元/月,上涨了150元。
三类区域由1470元/月调整为1610元/月,上涨了140元。
也就是说,随着最低工资标准的上调,这些地方的低收入劳动者的工资也会跟着上涨,因为劳动者的工资不能够低于最低工资标准。
能够上涨140元到180元不等,也是一个好消息了。到时候到手的钱会变多,多少也能改善一下啊物价上涨对生活的影响。
而且这两个地方最低工资标准的上调也释放了一个积极的信号,预示着今年上涨工资的地方可能还会有更多。
因为2020年受到疫情的冲击,考虑到企业的困难,所以多数地方都选择暂缓上调最低工资标准,2020年只有三个地区涨了最低工资,还是从1月1号起正式实施,在疫情发生之前。
所以2021年,预计会有更多的省份正式解冻最低工资标准的上涨,去年更多考虑的是企业的承受能力,随着经济的恢复和企业的效益好转,现在应该更偏重于对于职工工资的考虑了。
不管怎么样,能够上涨工资,对于职工来说,就是好消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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